常見問題
Q.什麼是法拍屋?
A:法拍屋為法院查封拍賣的房地產,是由於債權人房貸未繳或有債務等等原因,而使得房屋被法院拍賣以清償債務,故法拍屋有問題的是在於債務人的債務關係,與房屋本身無關,且拍定人在得標後抵押權就會塗銷,民眾可放心透過法拍屋購得理想的房屋。
Q.可委託台灣地產代標的拍賣不動產有哪些呢?
A:可委託台灣地產代標的拍賣不動產,範圍包含一般法院公告的法拍屋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告的法拍屋及台灣金服公司公告的金拍屋等。
Q.法拍屋的拍賣流程為何?
A:
- 法院會於拍賣前十四天公佈於法院公告欄內,並於報紙提供相關資訊。
- 進行拍賣:進行第一次拍賣,第一拍流標後,以第一拍底價的約八折進行第二拍,依此類推進行至第三拍,若第三拍仍流標,則應買公告三個月,應買三個月後無人應買,進行特別減價拍賣的第四拍。
- 投標當日需繳拍賣底價的百分之20%為保證金,沒得標當庭退還保證金,開標後由出價最高者得標,若是無人投標,於下次投標時按原價再打八折投標。
- 若是得標,應在拍定後7天內(含例假日)到法院民事執行處繳清拍賣金尾款。
- 10-14天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(函知地政機關塗銷查封登記)。
- 產權過戶作業(申報契稅,完稅,至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登記) 。
- 交屋作業(點交/不點交處理)。
- 拍賣完成 。
Q.委託台灣地產代標時,需要準備什麼文件呢?
A:委託台灣地產代標法拍屋,投標時客戶為個人投標者需準備投標書(委託狀)、身分證(正、影本)、印章及保證金支票;若為法人投標者,則需準備投標書(委託狀)、公司抄錄(正本)、負責人身分證(影本)及保證金支票。
Q.法拍屋「點交」「不點交」差別何在?
A:法拍屋拍定後點交的方式有分為「點交」和「不點交」:
- 「點交」的法拍屋,即指拍定人向法院聲請點交,法院會排定時間安排履勘,並透過強制執行依法將房屋點交完成,一切點交程序由法院全權處理。
- 「不點交」的法拍屋則是拍定後法院並不會安排點交程序,此時,除了自行與現住人(即佔用人)協商外,另可委託律師以訴訟方式聲請排除佔用房屋,要求返還房屋。
Q.法拍屋「保證金」如何繳?
A:投標人可向各銀行以現金換發以該銀行為發票人,並以臺灣銀行總行或執行法院所在地分行為付款人之支票或匯票,存入封存袋內,將袋口密封,在封口處簽章後,連同投標書投入標匭,未將保證金票據放進封存袋者,其投標無效。
Q.若未得標,「保證金」會如何領回?
A:若未得標,台灣地產會於拍賣結束後當場向法院取回保證金,並親自交付給客戶,客戶可將保證金支票回存銀行。
Q.法拍屋得標後,需要繳納哪些稅金?
A:購買法拍屋必繳的稅費為契稅,房屋稅及地價稅則視拍賣日期收取。
Q.買法拍屋可以看屋內嗎?
A:法拍屋是無法事先入內看屋的,室內格局亦無法得知,只能勘查周邊環境、街訪鄰居、調閱建物測繪圖等方式,協助客戶了解情況。
Q.買法拍屋需要準備多少的資金?
A:
- 保證金:通常是拍賣底價的2成,依法拍公告為主,保證金為投標的必要條件,若沒有保證金,則無法進行投標。
- 尾款:得標後7日需支付扣除保證金剩餘的尾款,不得分期付款,由於一般民眾多無大量現金可支付尾款,故銀行提供「代墊款」的服務,提供資金代墊繳清尾款。
- 契稅:得標並取得法院核發權利轉證明書後,需在期限內先申報契稅,繳清契稅後,始可辦理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(過戶登記)。
- 其他費用:依個案而異,只有部分案件會在點交過程中有其他費用產生。得標後雖然得標人已擁有房屋的所有權,但部分法拍屋實際上是由第三人在使用,故為排除第三人,可能會衍伸出搬遷費、律師費、遺留物的保管費等其他費用。台灣地產會在投標前盡可能調查並向客戶告知說明其他費用的風險,得標後會協助客戶處理後續點交事宜。
- 代標服務費:客戶委由台灣地產代標法拍屋,協助處理投標各項事宜,服務費採兩段式收取:第一階段:簽定「代理標購不動產委託書」,收取3000元的代標委託金;第二階段:得標後,依照拍賣底價6%收取服務費,收費方式及相關權利義務,均會在所簽訂之服務契約約定,透明公開安心。